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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防范和减少野生蕈中毒事件发生的预警公告
【发稿时间:2009-6-26 21:56:19 【作 者: 【主 题 词:
【责任编辑:管理员 【稿件来源:孟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审核发布:管理员

   近期,我县连续发生多起因食用野生蕈(俗称菌)造成多人中毒的严重事件,为防范和减少此类食品安全事故再次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发布如下预警公告:

  一、学校、单位、民工食堂、超市、快餐店及各类宴请和会议涉及集体用餐等,严禁采购、加工、出售、食用野生蕈。

   二、农村地区广大群众对不熟悉以及生长在不良环境条件(如桉树林下、使用过农药污染的土地等)的野生蕈,不要采摘加工食用和拿到市场上出售。

   三、城市居民在市场上购买野生蕈时,不要购买当地群众不常食用的品种,不要购买霉变和不认识的野生蕈,并建议食用野生蕈时,不要饮酒。

   四、严格把好可食用野生蕈的采购关,严格执行运用沸水先煮漂等安全的烹调加工方法,并留样备查。

   五、食用野生蕈后10分钟到48小时内,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躁不安、幻觉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医疗机构要做好野生毒蕈中毒应急救治的各项准备工作,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报告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六、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黑板报和走村入户、村组干部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防止野生蕈中毒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野生毒蕈的识别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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